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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主要内容有哪些?签署房屋买卖合同要注意

来源:吉屋网   发布时间:2019-04-15 16:13:53

  购买房屋后签合同是必经阶段,不过购房合同关系着房屋真正的归属,因此在签合同之前有些地方要注意,特别是在法律上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的司法解释,你知道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主要内容有哪些吗?签署房屋买卖合同要注意什么?如果你对这些问题不了解的话,可以仔细看看下文。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主要内容有哪些?

  1、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2、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签署房屋买卖合同要注意什么?

  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许可证,则标志着开发商具有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这是买房能否办产权证的关键。房屋买卖合同文本,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

  2、房屋买卖合同条款中的权利义务,一定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有一些开发商的合同文本事先已填写好甚至补充条款也由自己填好,这种填写好的合同文本大多存在着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平等的情况。一旦发生此种情况,买房人一定要提出异议,决不能草率行事。

  3、房屋买卖合同中的房屋面积,一定要分清房屋暂测和实测面积。对房屋预售合同上的暂测面积和交房时正式合同上的实际面积差异提出意见,并写入正式合同的有关条款或增写补充条款。只有在合同中对面积差异有了详尽的约定后,才能避免上当。

  4、房屋买卖合同中的付款方式,一定要讲究房屋买卖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在合同中对付款的数额、期限、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有的开发商不是先签订合同,而是先让购房者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然后只给购房者一个收条,一旦发生纠纷可能会造成购房者在追究其责任方面的举证困难。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主要内容有哪些?签署房屋买卖合同要注意什么?这两个问题小编在文中已经做了解释,这里就不多说了,不过房屋买卖涉及的内容比较多,不论其中哪一个步骤出现问题,都容易产生房屋买卖纠纷,所以为了避免自身的利益遭受损失,为了降低房屋纠纷发生的几率,在购房之前都有必要了解购房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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